针对台“内政部”以“国籍法”限制陆配参政,并宣告中止“大陆公民同等‘我国国民’ ”之解说。前会主委工作室主任、淡江大学全球政治经济学系兼任助理教授施威全表明,相关论说非“内政部”可决定,一定是“”、“国安会”、会层级定调,可视为“赖政府”运作“法理”的起手式。
施威全指出,赖清德自诩为“务实‘’工作者”,相关操作正契合其政治建议,且是最接近“”法理化的方法,但“赖政府”仍游走在红线边际,例如对大陆公民的解说选用字眼是“本国之外”而非直称“外国人”,不过的确有朝迈向“法理”的意味,特别一旦打起行政诉讼,走到“释宪”阶段,假使相关解说在“宪法法庭”中胜诉,某一些程度便是法理背书,这与政治宣示有不同,更为细腻,也能防止美国的压力,但是要到真实“修宪”的那一步仍有难度。
大陆爱人、前南投县议员史雪燕上一年底遭“内政部”以违背“国籍法”免除议员公职,“内政部”上一年12月2日以史“未依“国籍法”抛弃其他国籍”为由,予以免去,并点名全台5位陆配里长,也将依“国籍法”检视其公职资历。(中评)